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
业务办理规定
一、业务范围:
1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,资助遭遇重大疾病、意外伤害等事件的特别困难的师生;
2、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;
3、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;
4、支持重点专业、课程和实验实训室建设;
5、支持与学院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公益项目;
6、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的资助项目。
二、接受捐赠
1、按照基金会章程的规定范围接受接受捐赠。
2、对于企业捐赠,需要告知捐赠企业:捐赠额在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的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三、支出
1、公益事业支出,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%。(如目前我校基金上年余额为:注册资金200万+捐赠金额100万=300万,300万×8%=24万元,即今年的支出不能少于24万元)
2、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%
3、基金会管理费用(包括:基金会的各类会务费、办公费、工作人员经费等)由秘书长签字后财务处报销。